第121章
作者:
江禾鱼 更新:2026-02-16 20:17 字数:3074
——若是平常用不了一刻钟,今日裴乐有些不适,才走得慢了些。
院子门开着,从外面可以听见一些声音,走过去一看,果然是铺子掌柜们都来了。
一年半的共事,大家彼此不说多么熟悉,至少都认识,且昨日都去参加了婚礼。眼下看见裴乐与新解元,纷纷开口打招呼。
寒暄过后,程立找了个借口,主动离开。
庄凌将糕点纸包打开,数量很巧,正好一人一块。
吃了糕点,一群人继续汇报铺子情况。
等到事务交接完毕,其他人都走了,裴乐才问起庄凌这一年半的生活。
“一年时间在生孩子养身体,剩下半年我去了一趟西鹤。”
裴乐一诧:“你真的去了西鹤?”
庄凌点头:“西鹤路途遥远,风貌与我们这里有很大区别,也正因如此,他们那边寻常的东西在我们这里就可以卖得高价。”
他将裴乐领到另一个房间,打开箱子。
箱子里是一个个小箱子,庄凌拿起一个小箱子打开,取出物件,拨开软布。
是一尊貔貅。
貔貅不大,正好可以放在掌上,雕刻得栩栩如生,玉料细腻如脂,没有一丝杂质。
纵使裴乐不懂玉,也知道这一尊貔貅价值定然不低。
“这是羊脂玉,西鹤羊脂玉多,我们这边贵至千金,他们那边却只要几十两小百两就能买一个大件。”庄凌将貔貅递给裴乐,“我买了一箱成品三箱石料,只花了七千两,若能全部卖出,至少能卖七万两。”
如此高额的利润,庄凌说起来时眼里闪烁着自信的光彩,但裴乐知道没有这么容易。
去过西鹤的商人不止庄凌一个,每年都有商人死在路上的传闻,如果玉石真的容易好运回来,他们这边就不会卖得那么贵了。
“路途确实凶险了些,我们商队一共五十个人,有四个死在了路上。”庄凌道。
裴乐心里一紧:“是遭遇了匪徒吗。”
庄凌:“一个是水土不服突发疾病而死,一个死于劫匪,剩下两个死在黑店打手手上。”
裴乐微震:“黑店这般嚣张?”
“黑店多与官府勾结,专抢外地人,没有雄厚背景就只能自认倒霉。”说到此处,庄凌顿了顿,“乐哥儿,我有个不情之请。”
“你说。”
“程立如今中了解元,声名远扬,我下次走商想借用他的名号,得利后分他两成,想请你帮忙牵线。”
裴乐闻言道:“我回去就和他说,他应当会同意。”
又道:“你的铺子都可以挂靠在他的名下,这件事我同他说过了。”
庄凌展颜:“好,我明日申时带契书去你家。”
此事说定,庄凌说还有另一件事想要裴乐牵线。
“我知道你与知府哥儿交好,想请你帮我约他见面,我想和他谈谈玉石生意。”
玉石昂贵,不是普通老百姓能买得起的,只能售卖给豪绅官员、贵族子女。
这方面庄凌的人脉自是比不得广思年。
不说别的,单是广思年戴着玉石饰品,在各大宴会逛一逛,稍微介绍两句,就比庄凌费尽心思找门路要效果好。
裴乐明白这个道理,点头:“好,我找机会跟他说。”
事情说定,庄凌又给裴乐介绍了其它货物,最后让裴乐选几块喜欢的玉。
“就当我送你们的成亲贺礼。”
“真的?”裴乐眼睛一亮,视线在诸多玉器上扫过。
大件有山水、貔貅、龙、凤,小件是方便挂在脖子上的佛、观音,还有扳指、无事牌等。
裴乐选了两块无事牌。
“再拿一个貔貅吧,貔貅辟邪招财,摆在家里也好看。”
裴乐不好意思再收:“小件就罢了,这大件太贵重。”
“你帮我牵线搭桥,貔貅就当是感谢费了。再者,我买回来又不贵。”
庄凌一定要给,裴乐只得收下了,心想以后若得了好东西,也给庄凌一份。
玉器重新包好装回盒子里,裴乐终于问及孩子。
“你……是男孩还是女孩还是哥儿?”
他一直没有看见小孩,实在是按耐不住好奇。
“是个小哥儿。”庄凌眼底划过一抹温柔,“他被我寄养在别处,过几天接回来。”
“那太好了,到时候你一定要告诉我,我想想看看他。”
—
傍晚时分,裴乐回到家里,将貔貅摆在堂屋,小孩子够不到的地方,无事牌给了程立一块。
他和程立说了借用名号一事。
果然,程立同意了,并说只收一成利,铺子也只收一成。
如今世道商税繁重,各种名目下,大商户纳税能高达五六成,小商户纳税也有两三成。
庄凌目前还不算是大商户,但收一成算是极低的价格了。
说完庄凌的事,裴乐又说起自家铺子的情况。
原本他还在想是让三哥他们去县里开店,还是找人合作。但这些天程立与几位商户签了契约,也收了些钱财,他改变了想法,想去省城开铺子。
他的钱加上程立的钱,够在省城租铺面了。
但在省城开铺子与在县城不是一个难度,他这两年多开铺子顺顺利利,几乎没有人找茬,是因为他与广思年来往多。
知府只有两个儿子一个哥儿,广思年在府城内的地位可想而知,他的铺子又只是售卖些吃食,不是那等门道深的行业,没有人会冒大风险找茬。
可若是去了省城,广思年就护不住他了,而且府城有能耐的人更多,铺子想要稳定挣钱就更难。
但若是成了,就能挣更多的钱。
“你说我们该去省城开铺子,还是稳妥起见,在府城开一家布庄?”裴乐征询程立的意见。
“去京城开最好。”程立给出了另一个选择。
裴乐一愣:“京城?”
程立道:“明年二月春闱,我若是能考中进士,便可能被授予官职,留在京城,亦或是去其它地方做官,届时你我必定同行,所以省城和府城都不好。”
京城物价高,若要在京城开铺子,现在就要开始攒钱了。
第111章 赶考
想到京城裴乐有些向往的热切,同时也有不确定:“京城开铺子会更难。”
到了京城,就真的没有人能护着他一点了。
“我也不一定能考中。”程立说“如今只是打算,若我未能上榜,亦或觉得不合适,我们再回府城开布庄不迟。”
裴乐觉得有理:“那就听你的先攒钱。”
说完他准备出去,却被程立拉住低声询问:“腿还酸吗。”
裴乐感受了一下:“还有一点不舒服。”
其实腿已经没事了他日日练武,哪一日体力消耗都比昨夜大,像书上所说的腰酸腿软他并没有感觉到。但那个地方是初次,程立又格外天赋异禀却毫无经验,导致不适。
作为“罪魁祸首”,程立将他拉到腿上,给他按摩腰部和腿部。
程立的力度恰到好处,裴乐挺受用的舒服得眯了眯眼,随意找了本闲书翻着看。
如今家里有钱了,程立也已经是举人,不用再愁买书的钱,因此家里多了各类话本闲书。
这本闲书讲的是哥儿狐妖与书生的故事开篇狐妖历劫,硬撑三十三道天雷后,口吐鲜血昏倒在树林中。
书生在林中小屋潜心备考,前往溪边时,看见了赤身裸.体的狐妖,见狐妖细嫩貌美,于是将狐妖带回木屋。
裴乐蹙了蹙眉,觉得作者虽然辞藻华丽,剧情却很没有逻辑。
天雷把衣裳烧了个粉碎,一丝灰都不留,怎么狐妖的皮肤半点不受伤?
若说他术法足够强,如何又口吐鲜血受了严重的内伤?
不过虽然剧情无脑,裴乐还是很好奇之后的故事,便翻了下一页。
但他一个字都还没有看清,书就蓦地被人抽走了。
“这本不好看。”程立木着脸说。
裴乐深有同感:“我也觉得不好看,作者像个□□入脑的汉子。”
程立脸色似乎僵了一下:“当时没有看清楚,我随便买的。”
“下回还是要看几页再买。”裴乐道,“不过已经买了,给我吧,我将就着看。”
“我有其它好看的话本,这本实在没意思。”程立不愿还给他。
裴乐本来可看可不看的,可程立不让他看,他反而想看了:“我就看这本。”
程立还是不给他,这让裴乐心中狐疑:“书里有什么不能让我看的吗,难道这本书是你写的?”
“不是。”程立立即否认。
“既然不是你写的,为什么不能让我看。”
裴乐伸手去夺,程立却死死攥着不肯给。
两人争夺,电光火石间,裴乐突然想到什么:“是那种书?”
广思年给过他几本,好像也是这样……
程立别过视线,算是默认了。